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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东区实行干部教育培训情况通报公示制度
2009-07-01    江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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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江东区组织开展了全区区管领导干部2009上半年度理论学习学时学分情况登记工作,并对领导干部已取得的学时学分及学时学分构成情况予以通报。这是该区正在实施的“干部培训情况通报公示制度”的重要组成部分,根据制度,该区在每次集中培训结束后,按照培训纪律要求,组织部将每名干部的出勤情况(包括迟到、早退、请假、旷课)、考试成绩、综合评价等次等以单位为整体,印发到学员所在单位,接受大家监督。该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培训活动,激发了全区领导干部参与理论学习培训的热情,推动全区学习型机关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
一是坚持标准考核。以2006年初下发的《江东区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》为依据,统一标准量化指标,规定领导干部在五年内累计培训时间应达到540个学时或90学分,其中网上学习学分不低于12学分。区委组织部以此为目标要求,管理考核全区区管领导干部学时学分完成情况。

二是自我申报参评。坚持做好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情况自我申报,每年5月、11月为申报时间,由领导干部根据自身实际认真填写理论学习情况登记表,把参加中心组学习、集中脱产培训、发表理论文章等情况统一上报区委组织部评鉴、认定和备案。区委组织部进行汇总统计,并及时做好领导干部学习档案的动态管理工作。

三是综合折算通报。对汇总认定的结果,按照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实效、撰写理论文章的质量及参加上级单位调训等情况设立记分单位,通过统一内容、统一制表的方式,坚持一年两次及时通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学时学分登记结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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